硕鼠的博客站

范路的博客主站,时而会发些东西。

Posts Tagged ‘互联网’

这是前几天终于找回了知乎账号之后,发现的一个邀请回答的问题。特此将答案贴在博客中。

移动互联网这个概念,其实主要体现在中国,以及很多第三世界国家里面。我们很多用户第一次接触网络,就是通过手机来的,这些人跳过了PC互联网的阶段,直接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

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他们并没有那么清晰的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的分界线。现在手机上依然也有很多服务是通过网站来获取的,而并不是app。

美国肯定没有出现咱们现在这种满大街举着手机刷二维码的神奇景象,他们还在使用现金、支票、信用卡。也没有出现像微信那种可以成为新操作系统的巨型移动应用。其他垂直领域,其实两边差不太多,uber、airbnb、yelp等和中国差不多的。

说到中国处于美国什么阶段,或美国处于中国什么阶段,前提是只有一条发展路径,大家都按照一个模式来发展。

未来,美国是不是会顺着中国这条路走下去,这很难说。就像我们在支付领域里面跳过了美国的支票,在通讯设备发展历程中,跳过了美国的家庭电话答录机一样,美国有美国的特点,我们有我们的特点。最后不一定走向同一个方向,就算大方向一致,其中的某些节点也是会被跳过的。

我和版权的故事——和用户的大论战

进入一家以销售软件为主营业务的国外公司之后,经常会和用户因为版权的问题进行一些讨论。这些讨论有的时候还算是理性,当然也有些客户非常的不理性,或者至少是他希望能够表现得让我们以为他非常的不理性。

由于很多东西在这里不能乱说,只能将那些理性的部分提取出来,然后去掉当时所涉及的具体事物,和大家分享一下了。

盗版算不算偷窃

很多人都认为盗版并不算什么大问题。当我问他们,上街去偷一辆汽车是不是大问题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这完全不一样。

其实很简单,有一件商品,有定价,有正常的销售渠道,那么有些人需要使用这件商品的时候,就需要去购买。采取购买之外的其他手段,在未得到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得到该商品,并使用它,都应该算是偷窃。

按照维基百科的解释:偷窃盗窃,意指“不问自取”,在物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物品。在各地刑法中,偷窃都是非法的刑事犯罪行为。 偷窃的构成要件通常是未经同意地故意取得、保管或使用其他人的财产或/和意图永久侵吞物主的拥有权

看来盗版肯定是符合盗窃的构成要素的,那么盗版和偷汽车到底差异在什么地方呢?我思考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些简单的差异。

盗版比偷汽车更容易;盗版被发现的几率,比偷汽车更小;即使被抓住了,证明盗版事实成立的难度也要比偷汽车来得大;按照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盗版比偷汽车被抓获之后所需要受到的惩罚更小。

由于实施容易;被抓住的概率小;被抓住之后认定困难;即使被抓住了,认定了,受到的处罚也很轻微,那么盗版这种特殊的盗窃形式,就变得能够被大家的道德所接受了。通常道德是要高于法律的,但是当法律的水准降到一个很低的程度的时候,道德的水准是不是也会随之而下降呢?不知道我国是不是全世界盗版最猖獗、盗版处罚力度最差的国家之一,希望那些有能力修改法律的人,也能搞有时间考虑一下,民族的道德底线是怎么降低的。

软件的定价方式

很多人都说,盗版是由于软件的价格太贵。

这里我们需要考虑一下软件的定价方式,以及各种定价方式下软件的销售情况。在我和我的用户们进行讨论的时候,同类型的软件,有些定价很低,比如一个应用非常广泛的软件,定价仅为几十美金,但是这个软件在国内的销售情况非常惨淡。这也就证明了,用户们所说的,由于软件贵,所有不去购买的理由是很牵强的接口。即使软件便宜了,他们也不会去购买的。

还有很多软件采取过低价销售的策略,比如金山词霸等工具类软件,但是销售的效果并不好。在微软和360宣布杀毒软件免费之前,能够靠低价策略进行软件销售,并得到一个相对可以接受销售成果的,大概也就只有杀毒软件了。

那么,软件的价格是如何制定的呢?软件价格通常是使用相对简单的方式制定的,那就是成本加上预期的利润,再除以预期的销售数量。软件的成本,包括研发成本,软件介质的印刷、包装和流通成本,软件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销售成本,加密、license保护和管理等防范盗版的成本,以及国家的各种税收和流通环节各级商家的预留利润。

在常规定价方式的基础上,软件定价的时候还会考虑一些比较特殊的因素。比如稀缺程度和用户的热情,不同阶段的促销等等。

在定价的过程中,成本和预期的利润都是比较容易确定的,但是销量是很难确认的。通常一款软件,都会通过过去的销售情况,或同类软件的销售情况来预估销售数量的。

后来出现了依靠广告来赚取利润的免费软件,这种软件的价格,就是强迫用户看广告。最近流行起来的AppStore,上面的软件基本是按照用户的需求程度和开发成本来结合计算价格的。那上面会有限时免费或降价等策略,但是当一个软件或游戏,已经被很多人所喜好,并且大部分人已经购买过了之后,他们通常会定一个比较高的价格。既然大部分喜欢这个软件的人,一开始就都买了,后面的人,通常不会再由于便宜来购买这款软件,那么再降价也就没什么意义了,还不如抓住一个是一个呢。某些现在很难再提高销售数量的传统软件,现在采用的也是类似的策略。

为什么有时候中国软件会比国外的软件贵

上面这个问题,是很多用户在购买之前都会问的。

这种问题的标准答案就是中国特色。

软件虽然不需要收关税,但是也要收增值税的,再加上以前政府是不允许境外公司在境内直接销售在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虽然在入关之后,这一条有所调整,但很多软件公司由于销售数量并不大,也就一直沿用了以前的进口商。环节增加了,价格肯定是要上升的。另外,就是中国人喜欢打折,同样一件商品,100块不讲价,他不喜欢买;200元半价,他会觉得有些心动;如果是1000元一折疯狂大甩卖,他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排队。但是国外人没有这种习惯,他们最多搞个1.99美金,一美分的差异,就能够让他们感到那种赚了小便宜的快感。所以很多国外软件,在国外的时候订了那种1.99美金的价格,到了国内之后,一定要定一个几倍与此的价格,然后再去打折。

另外,由于中国的盗版比较猖獗,软件厂商用于防范或打击盗版所需的费用会有所上升,这一部分也会变为成本,记入到软件的价格之中。

最后,就是在国内进行一些商业活动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需要非商业手段才能解决的问题,一些大型软件的价格里面,通常也会把这部分计算进去。

人穷和志短

前面讲了,很多人认为软件太贵,所以买不起。

我碰到这种人的时候,通常会问他们,既然你觉得买不起,那么为什么要用呢?买不起奔驰,可以买QQ或奥拓吗,奔驰厂也没有逼着你一定要去开奔驰啊,买不起就是去偷去抢,也要开着奔驰上街。

人穷没关系,但是如果志短了,那就没得救了。

盗版和民族性有关

有些人会和我说,因为是在中国,因为是中国人,所以才盗版的。这些人真是给中国人丢脸啊。

从我看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中国人,到了国外也能够规规矩矩的购买正版软件。很多外国人,到了中国一段时间之后,也开始盗版了。

这不是民族性的问题,而是国家制度造成的,盗版在国外处罚得比较严厉,而在国内相对比较宽松,法律既然起不到维护道德的作用,那么肯定就会为道德沦丧加一把力的。

曾经用过,早就不用了

还有很多人,告诉我们,这个软件我曾经用过,但是早就不用了。

这就像是杀过人,但现在不杀了。偷过东西,但是东西已经扔掉了一样。人们总是要为他们曾经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这种责任并不应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退。比如有人犯了法被抓住了,那么是犯罪之后一年被抓住的,还是之后一年零一天被抓住的,其所受的处罚应该没有什么差异的。

利益是否可以代表一切

我过去由于工作原因,曾经和很多城市的版权局,或者是具有类似职能的政府机构有过沟通和协作。他们总是对我说:版权保护,国家和政府是支持的,但是市里的软件开发区,你们是不可以去的,那里要发展啊。

在经济利益面前,法律和国家的政策排在什么位置呢?道德和民族素质又排在什么位置呢?非常奇怪的论调,直到现在为止,我对这种论调也完全无法认同,总觉的好像有些道理,但好像又狗屁不通。甚至我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辩驳这种说法。

天朝的基本大法,就是《没办法》 。

我和版权的故事

  • 第一次版权纠纷

离开同方之后,辗转了几家公司之后,进入了一家做人力资源管理和会议管理系统的公司。做程序开发。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情况了,只记得突然有很多人冲进了办公室,说是要检查。好像是穿着工商局的制服,这些人在每一个人的电脑上翻找,并将可疑的内容拍下照片,再要求电脑的使用者签字。

后来才知道,这些人是查盗版的,他们有政府开具的执法证,到现场取证。然后,会由政府部门开出一定金额的罚单。

由于当时我电脑上安装的各种版本的盗版开发工具最多,于是就被公司勒令负责此事的沟通和处理工作。

最终的结果是,购买了一定数量的软件,并和软件厂家达成和解,最终避免了政府罚单。政府罚单的数额那实在是相当的恐怖啊。

这个事情的发生过程中,还是颇有几分中国特色的。首先:检查通常是针对单一厂商产品的,也就是说政府代表张三过来执法和主持公道,并不会管李四家的产品是不是被盗版了。如果被抓住了,态度比较好,有悔改的实际行动,并得到被侵权的软件厂商谅解的话,得到宽大处理的机会还是蛮大的。处罚不是目的,治病救人才是使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的第一宗旨。

由于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这个事情最终如何处理和截止的,这里不便详细透露。

在这件事情处理完之后,当时我所服务的那家公司,依然在使用各种各样的盗版开发工具。现在,除了那些完全使用开源工具的团队之外,其他软件开发企业或团队,多少都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盗版使用开发工具的问题。即使被抓过了,也不可能买到人手一套的程度。

被抓过一次的公司,还会再被抓吗?这还真不好说,只能说由于盗版同一家公司的产品,在短时间内被连续抓两次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但是今天被张三抓,明天再被李四家抓,这也算是正常范围之内的事情。

  • 角色的转变

在上门所说的那起版权纠纷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年左右,我离开了原来的公司。去到当时抓住我前雇主盗版行为的那家国外软件开发工具供应商处工作。角色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从一个侵权者,彻底变成了盗版的受害者。

作为一家盗版行为的受害公司,都采取了什么样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最终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由于涉及到更多的商业机密,以及中国特色,还是不能详细说的。以后有机会的话,还是和大家聊一些能说的事情吧。那就是在我为这家开发工具供应商工作的四五年间,在不同的时间,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我的客户们,或者说是潜在客户们就一些涉及版权问题的对话和争论。

我和版权的故事——盗版小说之路

也就是差不多最早有网络的时候,我开始接触网络小说和MUD,后来随着论坛的普及,开始阅读盗版小说了。那个时候小说大部分是台湾那边出版的,比如说频和鲜网的小说。国内有一些论坛,就开始做起了盗贴的事情。好像是从2000年开始,也有人尝试着通过一些比较特殊的支付手段向台湾支付阅读费用,但是这种通道,直到现在为止,也不是非常通畅,毕竟图书属于一种出版物,而对于出版物,这边审核的是非常严格的。同时,台湾那边跑到大陆来维权,成本也是很高的,所以这种盗版台湾小说的现象一直到现在为止,也还是比较普遍的。

以前比较火爆的盗版小说站,后来都在逐步的寻找自己的出路。幻剑书盟一直在努力的尝试打通个人向台湾书商付款的通道,但是一直收效不大。有些网站干脆就一直走盗版路线,然后靠广告收入来维持生计。他们不但盗版台湾的书,后来大陆这边的网络原创文学兴起之后,也不遗余力的盗版大陆自己的书。

最终这些盗版小说站,发展向了几个不同的模式。

其中最成功的就是起点了,直接向读者收取订阅VIP章节的钱,然后再和作者去分成。起点早期也做过台湾盗版书,也曾经尝试着去向台湾书商付款,还尝试过依靠广告收入达到收支平衡。但是除了向用户直接收费所得到的收入之外,其他的几项好像发展得都不是特别好。现在可能还会引进一些台湾的版权,但早已经停止了将客户支付的费用直接支付到台湾去的尝试。我记得早期起点还尝试过一种叫做广告票的东西,用户在阅读的时候,如果觉得书写得不错,可以去点击广告票,并看到一些广告。这种方式,无法刺激用户的点击欲望,对于那些被点击的广告来说,用户也不是由于对他们的商品感兴趣而点击的,所以最后广告的效果肯定是极差的。

走起点这条路,最后基本上成为了国内所有正规,或者有正规化期望的网站的不二选择。但也还是有一些不走寻常路的家伙,比如有一些论坛还是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的,就像云霄阁、武侠屋等,最后这些论坛纷纷由于版权纠纷和收支无法达到平衡,而关闭了。现在还有做盗版文字内容的论坛,但是那种纯靠盗版小说生存的论坛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多了,盗版小说通常是作为他们论坛中的一个板块,为他们吸引来流量。其中武侠屋,曾经尝试过要向正版付费阅读的模式去转移。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无法下狠心将盗版内容都删掉,害怕影响流量和广告收入,最终还是没有活下来。起点、幻剑当时走这条路的时候,可是删掉了不少东西的。

现在,盗版网站也还是存在的,这些网站靠着盗版海峡两岸的内容,吸引大量的阅读点击,提供很完善的手机或其他各种移动设备阅读的服务。并从中赚得一定量的广告收入。这一块,他们确实钻了起点和其他正版付费阅读网站的空子。由于盗版和反盗版的斗争,在这块阵地上一直都是很白热化的。手机等移动阅读设备,由于其自身条件的限制,所以很难实现什么特别有效的防盗版手段。而且,现在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阅读的人们,他们的阅读习惯又和各种防盗版手段有着比较大的冲突。所以那些付费阅读网站在移动阅读这一块一直是抱着一种非常审慎的态度,他们宁肯不做这一块,或者是将这一块的防范做的更严一些,哪怕是牺牲一些用户体验,也不希望盗版书商从这一个途径将他们的内容盗出去。这就导致了像飞库那样的主要为移动阅读服务的盗版书城很是风光的存活了一些年。不过这个书站,现在应该已经不在了。这一类的书站,随着盛大文学都大型正版书站自己在移动阅读领域的不断拓展(云中书城、Bambook电子书、云城Android版、IPADIPhone版、盛大文学和移动运营商直接合作等),以及对盗版书站打击力度的提升,在不断的消失。不过这种站是很难打干净的,毕竟搭建的成本非常低,而且,收益也还是不错的。

论坛和贴吧之类的地方,一直是盗版内容的重灾区,但是由于论坛上面的流量不会特别大,论坛是一种时序性质的交互平台,在不使用搜索引擎的情况下,很难找到所需的内容,即使是有整理贴,通常也是需要注册登录等验证手段才能得到所需内容的。即使是盗版网站,也怕盗版的,他们将防范措施做得越来越严,最终限制了网站的流量。这里面比较麻烦的是贴吧,贴吧对大量内容进行了聚合,大家通常是依靠搜索引擎来使用贴吧的,这导致了贴吧的流量巨大,特别是百度贴吧。里面的内容非常完整,背后的监管相对比较宽松,流量巨大。对很多正版付费阅读书站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由于其背靠百度,打击起来还非常的不容易。不过这一块也有一些好的现象,那就是百度在文库的争议中,败下阵来,现在文库里面的盗版内容总算是少了一些了。在百度和盛大文学的诉讼中,百度也败诉了,虽然才需要赔50万(国家规定,此类纠纷的赔偿上限是50万,完全是脑子进水的人制定的这条法律),但是这其中的象征意义还是很大的。

现在这个领域中还有一种新生事物,那就是垂直搜索引擎,这些网站自己不保存任何内容,只是提供盗版内容搜索。并利用避难所漏洞,钻法律的空子,逃避惩罚。这种东西,现在虽然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但是如果有打盗版的人,顺着垂直搜索引擎去寻找盗版站,那个时候,这些垂直搜索引擎带给盗版站的就不再仅仅是流量了,还有巨大的风险。到了那个时候,盗版站就会设法屏蔽这些搜索引擎,他们甚至会去屏蔽百度、谷歌等传统搜索引擎。到了那个时候,这种搜索引擎就不再是盗版站的朋友,而是他们的敌人。这些垂直搜索站也就不攻自破了。

盗版小说网站,肯定是不会绝迹的。但是随着打击力度的提高,那些小网站会逐渐变越来越封闭,除了自己原有的用户之外,很难再吸引到新的用户,通过搜索引擎进入他们的网站,而原有的用户也会不断的流失。对于百度贴吧或文库这种大型的盗版站来说,斗争的路还很长。

 

下一篇争取写一写我所在的公司,第一次由于盗版而被抓现行的故事,以及我自己如何从一个盗版用户变成了版权维护体系中的一员,并在维护版权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和用户之间的争吵。本文所涉及的所有内容,都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不代表任何公司立场,所了解的信息可能也不是很完整,但我写的就是我见到的和听到的事情,而不是记录史实,如果有什么地方有些出入,也请不要太认真,大家就当故事来看吧。

我和版权的故事

作为一个程序员,软件行业的从业人员,IT行业的从业人员。版权和我的关系好像还真的是蛮大的。这里就不阐述什么是版权了,只是讲一讲入行十几年来遇到的一些比较有趣的,或对我影响比较大的版权故事吧。

第一次知道有版权

那是上大学的时候了,作为一个软件专业的学生,喜欢玩儿各种软件,肯定是无可厚非的。我是91年上的大学,印象里是到93年开始四处去复制软件的。最早使用的是vax11750的小型机,在那种东西上,很难有软件的概念,面对着一个闪着绿字符的终端,那个键盘叫结实啊。除了自己编写的实验代码和编译结果,剩下的好像就都是命令了,根本就不是文件。所以也就没有软件的意识。

后来开始使用PC机才发现,软件原来是可以安装、可以复制的。Turbo CTurbo Pascal,以及各种版本的DosFoxbase等等,还有当时著名的wpsucdos等中文字处理软件。非常神奇,非常有趣。

当时有人提供收费复制,软件按照所需的软盘数量来付费。曾经有个悲剧的家伙:我的一个同学,复制了一套九十几张软盘的SCO UNIX,安装了一整夜,到八十多张的时候,发现软盘坏了。那才真叫欲哭无泪呢。

那个时候,我知道了有软件,也知道软件是有版权的,但是从来也没有关心过一套正版软件到底应该是多少钱,只是知道复制这些软件,需要付出辛苦的劳动,软盘复制也是一件很烦的事情,当时有一些很有名的软盘复制软件,由于可以将那些加密的软盘复制出来而广为流传。复制和安装软件也是一件非常辛苦和麻烦的事情。当时软件和内容基本上就是属于我们这些计算机软件的从业人员的,对于圈子外面的人来说,这些东西距离他们还太遥远了。

其他的内容,当时盗版起来也不是很容易。

盗版光盘

后来有了光盘和光驱,软件的流行变得容易了起来。盗版光盘也第一次将vcd带到了的寻常百姓的手中。再早都是租录像带看。复制录像带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就像我前面所说的复制软盘一样是非常麻烦的。记得那时使用的VHS录像带,复制到第三遍就会失去色彩,也就是说彩色的变成黑白的,到第四轮,就彻底复制不出来了。

我印象里面最早的盗版光盘是15元一张。有些同学到美国去,他们会携带很多盗版光盘出去。VCD是在盗版光盘流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普及起来的,最早的光驱是1倍速的,而看VCD,必须要两倍速以上的光驱。所谓的1倍速,指的是播放CD的速度,也就是说能够正常播放普通音乐CD所需要的速度。后来的1倍速DVD指的是可以正常播放DVD电影所需要的速度,蓝光的一倍速,也是这么定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刻录光盘上,除了标注容量之外,还会标注一个时间值,CD-R通常标注的是87分钟。这就是说,按照这种容量的光盘,最长被使用的那种用途,可以记录这么长时间的内容。跑题了,总之,最早的盗版光盘,大多是音乐、软件和游戏。后来才有了VCD的。

记得那个时候还有一种很神奇的东西,那就是卡口带和卡口盘。据说是从国外走私这种东西的时候,被海关罚没的。然后在上面打一个大口子,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后来好像此类东西大多是小贩自己制作的盗版内容,然后自己打的口子。

说到盗版光盘,就不得不说一下我在同方光盘工作时的那段日子了。同方光盘里面有一个部门,专门是搞光盘生产线批文的。他们做的事情,就是将那些在南方被罚没的没有正规手续的生产线,拆回来,检修之后,办理批文和正规手续,再卖给那些需要的厂商。有一段时间,他们的生意非常火爆。那也是一群很有本事的人,他们可以将完全没有任何文档、手册、没有保修、缺乏配件的设备,拆回来。并且重新组装让其能够正常运转。从他们那里也流传出来了一些故事,比如:盗版光盘制造商,也是非常狡猾的。这些人,经常是将房子和机器一起搭建起来,比如:盖个房子,先盖一楼,然后在二楼的地面上安装机器设备,安装好之后,再盖二楼。有的则是先挖一个地下室,将机器设备安装好之后,再在上面盖房子。这就导致了,他们去拆卸这些机器的时候,必须先拆房子,然后才能将设备拆出来。

后来,我所在的事业部,开发了一种叫做光盘拷贝机的东西,那个东西长得就像是一个立式机箱的服务器,朝前的一面全是刻录机,里面有一个嵌入式主机和一块硬盘。可以自动的将内容复制到硬盘里面,并一次复制出七八张拷贝。我们做这种机器,买这种机器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是不可避免的就是,后来有一段时间,经常会在电视新闻或打击盗版的节目中,看到有人抱着我们的生产的拷贝机满街逃窜,而身后则有人民警察或者是工商、版权的执法人员紧追不舍。

有了互联网

我记得,最早开始上网,应该是在96年的样子。那个时候开始有人使用调制解调器上网了。那个时候下载软件还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主要是网速很慢,而且容易掉线。当时,也没有那么多需要下载的东西,软件下载站倒是开始出现了,但是由于带宽的原因,以及那个时候比较缺乏好的断点续传工具,P2P也还没有流行起来,所以对于软件和游戏的传播来说,最方便的方式还是盗版光盘。那个时候,开始出现大量的盗版游戏和软件光盘。

后来出现了P2PBT、网络蚂蚁、网络吸血鬼、电驴、迅雷等工具,下载软件和电影才逐渐变得流行了起来。再后来随着网络带宽的逐步提升,PPLive等在线点播和在线电视直播的网站也逐步的流行了起来。现在,国家大力的打击不容易监管的BT和电驴,最终使得比较容易监管的YoukuKu6和土豆之类的视频网站发展了起来。这些网站最早也都做盗版内容,特别是美剧(欧美的电视剧统称)。现在在打击和监管之下,已经收敛很多了。这些网站现在也开始做一些正版内容的引进,并搞一些付费节目,不知道现在付费观看的效果怎么样,并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在移动设备或电视上看这些内容,不喜欢在电脑面前看,所以这类服务用得比较少。

现在,这些网站大多在大力开发电视观看设备和移动观看应用,估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条件成熟起来,付费方便,并且内容充实之后,我还是会去选择付费看这些内容的吧。

 

 

 

 

这将是一个比较长的系类,讲述我和我身边发生的各种和版权有关的故事。这一篇就到这里了。下一篇我会写一些盗版小说的故事。本文所涉及的所有内容,都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不代表任何公司立场,所了解的信息可能也不是很完整,但我写的就是我见到的和听到的事情,而不是记录史实,如果有什么地方有些出入,也请不要太认真,大家就当故事来看吧。

图片的故事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应用,或服务商,都在做、或是想做图片服务了。几个月之前,还不是这个样子的。那个时候由于图片圈子的老大,Flickr那半死不活的生存状态,使得很多希望去做图像的团队,都望而却步了。更是有一些做图像的团队,被投资人扫地出门。

这一切,随着instagram的成功,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又有很多的人开始想来做图片的相关应用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故事呢?

Image(7)

    图片应用,或图片服务,其天然存在着很多的不同于其他类型应用服务模式的特殊性:

  • 图片的容量决定了,图片比普通的文字信息消耗更大的资源,不论是存储还是带宽。
    • 外链被所有的图片网站又爱又恨,没有外链的话,网站的吸引力和黏着度都上不去,打开外链的话,对于带宽又会带来巨大的压力。 2011-01-19大杂烩
  • 盈利模式模糊不清,也是图片网站永远的痛,现在常见的收费方式有三种,但是好像都很难达到收支平衡甚至盈利: 2011-01-19大杂烩
    • 免费,这种方式的网站是靠广告收入存活的。
    • 向照片所有者收取存储费用——picasa和flickr都是这么做的。
    • 向照片使用者收费,有些提供高质量广告素材的网站是这么存活的。
  • 图片本身的索引和检索,再利用不是很方便
    • 所有主流的搜索引擎都提供了图片搜索功能
    • 但是这些搜索引擎都是按照引用图片的那个网页的内容来进行搜索的 2011-01-11大杂烩
    • 网页描述不一定准确,很多网站为了提高或降低搜索命中率,对seo进行优化,导致图片的搜索的准确性进一步的降低
  • 图片的再利用不是很方便
    • 大家需要图片的目的是不一样的:
  • Image(5)[4]

  • 需要图片来修饰网站或其他视觉界面
  • 需要图片来增强文字或其他内容的说服力和表现力
  • 需要图片来辨认地标建筑或联系人
  •  
    • 不同用途的图片,被分门别类的存放在不同的网站中 Image(6)
    • 一张图片,特别是照片,如果想要用于不同的用途,这将非常困难。比如,想要把一张照片上的人像抠出来,作为联系人的头像来用,现在Google倒是提供了类似的功能,遗憾的是Picasaweb的网站被墙了,我们很难访问到了。如果有人想要将某张照片中的一部分抠出来作为网站上图标来使用,那就需要专业人士来帮忙了。
    • 这些照片被利用的过程没有被记录下来,很多人需要重复的去处理同一张照片,做同样的事情。
  • 我们处在一个最不适合做图片服务的地区,要为那些最不适合享受这项服务的用户群体来提供图片服务。
    • 天朝的网络布局非常不合理,很多资源访问起来的速度,比在国外网站上还慢。
    • 本来一个大型IDC机房就能够解决的问题,现在却必须要建立一大堆的CDN才能完成。图片服务上的内容,还是动态的,不那么容易进行CDN分发。
    • 网络上流行一句话,叫做有图有真相。但是通常,人们自己并不知道他们是否具备了了解某些特定真相所需的智慧,很多真相在公布之前,还需要先由有关部门来判断一下,如果不是那么容易理解的,那就还是不要公布了,免得大家理解出了偏差。牛逼的生活不需要解释

图片服务,说白了就是做三件事情:原始素材的保存和整理;图片的检索和发现;图片的再利用。

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考虑几个问题。

在进行自有图片的保存和组织的时候,内容是以图片所有者为中心聚集起来的。然后再以图片所有者的事件和时间、地点为辅助标记进行组合。最后,如果有可能的话,才会有图片所有者或其他人添加的标记,或者是自动人脸识别,以及其他机器识别所辨认出的可识别内容。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现在都是使用的数码相机,在一次旅游或其他什么活动的过程中,总是会产生大量的照片,但是,会被做标记的,可能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计算机的智能图片识别系统,现在也还很难让人满意的识别出照片上的各种东西。这些内容会随着图片所有者自身的社交关系图来流转。

2011-01-11大杂烩

图片的检索和发现,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用户在检索的时候,输入的总是一些文字信息。将其所想象的图片需求,用文字表达出来,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大家除了能够依靠社交关系,看到一些好友或好友的好友的图片之外,想要自己去找到所需的一些图片,这对于现有的系统来说还是一种艰巨的挑战。

2011-01-12大杂烩

图片的再利用,也就是图片所有者,或其他得到允许的人,对于这些图片的再次利用。将这些图片,进行再加工,并根据需要发布到各种平台上去。比如,转帖到自己的博客中去,或发布到微博,或作为网站资源,粘贴到其他网站,也可以是再去印刷、做其他用途等等。

2011-01-12大杂烩

图片服务,应该还是会有很多种,能够在这块市场上成功的机会的。关键是要认真的研究,自己到底是要为什么人,或什么应用模式来服务。另外,在这个地方,图片服务,真的不太适合那些创业小团队来做,启动成本太高。

2011-01-19大杂烩

这是图片故事的第一篇,下面还想说说我设想的一些图片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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