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一家以销售软件为主营业务的国外公司之后,经常会和用户因为版权的问题进行一些讨论。这些讨论有的时候还算是理性,当然也有些客户非常的不理性,或者至少是他希望能够表现得让我们以为他非常的不理性。
由于很多东西在这里不能乱说,只能将那些理性的部分提取出来,然后去掉当时所涉及的具体事物,和大家分享一下了。
盗版算不算偷窃
很多人都认为盗版并不算什么大问题。当我问他们,上街去偷一辆汽车是不是大问题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这完全不一样。
其实很简单,有一件商品,有定价,有正常的销售渠道,那么有些人需要使用这件商品的时候,就需要去购买。采取购买之外的其他手段,在未得到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得到该商品,并使用它,都应该算是偷窃。
按照维基百科的解释:偷窃或盗窃,意指“不问自取”,在物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物品。在各地刑法中,偷窃都是非法的刑事犯罪行为。 偷窃的构成要件通常是未经同意地故意取得、保管或使用其他人的财产或/和意图永久侵吞物主的拥有权。
看来盗版肯定是符合盗窃的构成要素的,那么盗版和偷汽车到底差异在什么地方呢?我思考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些简单的差异。
盗版比偷汽车更容易;盗版被发现的几率,比偷汽车更小;即使被抓住了,证明盗版事实成立的难度也要比偷汽车来得大;按照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盗版比偷汽车被抓获之后所需要受到的惩罚更小。
由于实施容易;被抓住的概率小;被抓住之后认定困难;即使被抓住了,认定了,受到的处罚也很轻微,那么盗版这种特殊的盗窃形式,就变得能够被大家的道德所接受了。通常道德是要高于法律的,但是当法律的水准降到一个很低的程度的时候,道德的水准是不是也会随之而下降呢?不知道我国是不是全世界盗版最猖獗、盗版处罚力度最差的国家之一,希望那些有能力修改法律的人,也能搞有时间考虑一下,民族的道德底线是怎么降低的。
软件的定价方式
很多人都说,盗版是由于软件的价格太贵。
这里我们需要考虑一下软件的定价方式,以及各种定价方式下软件的销售情况。在我和我的用户们进行讨论的时候,同类型的软件,有些定价很低,比如一个应用非常广泛的软件,定价仅为几十美金,但是这个软件在国内的销售情况非常惨淡。这也就证明了,用户们所说的,由于软件贵,所有不去购买的理由是很牵强的接口。即使软件便宜了,他们也不会去购买的。
还有很多软件采取过低价销售的策略,比如金山词霸等工具类软件,但是销售的效果并不好。在微软和360宣布杀毒软件免费之前,能够靠低价策略进行软件销售,并得到一个相对可以接受销售成果的,大概也就只有杀毒软件了。
那么,软件的价格是如何制定的呢?软件价格通常是使用相对简单的方式制定的,那就是成本加上预期的利润,再除以预期的销售数量。软件的成本,包括研发成本,软件介质的印刷、包装和流通成本,软件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销售成本,加密、license保护和管理等防范盗版的成本,以及国家的各种税收和流通环节各级商家的预留利润。
在常规定价方式的基础上,软件定价的时候还会考虑一些比较特殊的因素。比如稀缺程度和用户的热情,不同阶段的促销等等。
在定价的过程中,成本和预期的利润都是比较容易确定的,但是销量是很难确认的。通常一款软件,都会通过过去的销售情况,或同类软件的销售情况来预估销售数量的。
后来出现了依靠广告来赚取利润的免费软件,这种软件的价格,就是强迫用户看广告。最近流行起来的AppStore,上面的软件基本是按照用户的需求程度和开发成本来结合计算价格的。那上面会有限时免费或降价等策略,但是当一个软件或游戏,已经被很多人所喜好,并且大部分人已经购买过了之后,他们通常会定一个比较高的价格。既然大部分喜欢这个软件的人,一开始就都买了,后面的人,通常不会再由于便宜来购买这款软件,那么再降价也就没什么意义了,还不如抓住一个是一个呢。某些现在很难再提高销售数量的传统软件,现在采用的也是类似的策略。
为什么有时候中国软件会比国外的软件贵
上面这个问题,是很多用户在购买之前都会问的。
这种问题的标准答案就是中国特色。
软件虽然不需要收关税,但是也要收增值税的,再加上以前政府是不允许境外公司在境内直接销售在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虽然在入关之后,这一条有所调整,但很多软件公司由于销售数量并不大,也就一直沿用了以前的进口商。环节增加了,价格肯定是要上升的。另外,就是中国人喜欢打折,同样一件商品,100块不讲价,他不喜欢买;200元半价,他会觉得有些心动;如果是1000元一折疯狂大甩卖,他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排队。但是国外人没有这种习惯,他们最多搞个1.99美金,一美分的差异,就能够让他们感到那种赚了小便宜的快感。所以很多国外软件,在国外的时候订了那种1.99美金的价格,到了国内之后,一定要定一个几倍与此的价格,然后再去打折。
另外,由于中国的盗版比较猖獗,软件厂商用于防范或打击盗版所需的费用会有所上升,这一部分也会变为成本,记入到软件的价格之中。
最后,就是在国内进行一些商业活动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需要非商业手段才能解决的问题,一些大型软件的价格里面,通常也会把这部分计算进去。
人穷和志短
前面讲了,很多人认为软件太贵,所以买不起。
我碰到这种人的时候,通常会问他们,既然你觉得买不起,那么为什么要用呢?买不起奔驰,可以买QQ或奥拓吗,奔驰厂也没有逼着你一定要去开奔驰啊,买不起就是去偷去抢,也要开着奔驰上街。
人穷没关系,但是如果志短了,那就没得救了。
盗版和民族性有关
有些人会和我说,因为是在中国,因为是中国人,所以才盗版的。这些人真是给中国人丢脸啊。
从我看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中国人,到了国外也能够规规矩矩的购买正版软件。很多外国人,到了中国一段时间之后,也开始盗版了。
这不是民族性的问题,而是国家制度造成的,盗版在国外处罚得比较严厉,而在国内相对比较宽松,法律既然起不到维护道德的作用,那么肯定就会为道德沦丧加一把力的。
曾经用过,早就不用了
还有很多人,告诉我们,这个软件我曾经用过,但是早就不用了。
这就像是杀过人,但现在不杀了。偷过东西,但是东西已经扔掉了一样。人们总是要为他们曾经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这种责任并不应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退。比如有人犯了法被抓住了,那么是犯罪之后一年被抓住的,还是之后一年零一天被抓住的,其所受的处罚应该没有什么差异的。
利益是否可以代表一切
我过去由于工作原因,曾经和很多城市的版权局,或者是具有类似职能的政府机构有过沟通和协作。他们总是对我说:版权保护,国家和政府是支持的,但是市里的软件开发区,你们是不可以去的,那里要发展啊。
在经济利益面前,法律和国家的政策排在什么位置呢?道德和民族素质又排在什么位置呢?非常奇怪的论调,直到现在为止,我对这种论调也完全无法认同,总觉的好像有些道理,但好像又狗屁不通。甚至我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辩驳这种说法。
天朝的基本大法,就是《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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