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AI起诉了一位检察官,捍卫用户看裸图的权利?这官司到底告的是什么?告一个检察官,怎么就能把一部法律推翻?一张图罚50万美金,能不能把xAI玩死?马斯克这回又演的是哪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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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上的脱衣帖与点击生意

咱们先看一个画面。以前在X上经常会有一种帖子,叫脱衣帖。先给一张正常图片,甭管是女明星还是普通人,然后说把衣服脱了,换成比基尼,或者给一张人体模型摆好的姿势,让照片里的人也摆成那个姿势,把敏感部位突出出来。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见过,这类图片原来有一段时间非常多。
这里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点。帖子里写着@Grok,让它干这件事,图片生成以后不会出现在原帖里,而是出现在评论区。你在信息流里看不到结果,必须点进帖子详情页,才能看到后面的评论。点进去这件事很重要,因为你一点击,就进入了详情页,也就看到了一批新的广告。对于X来说,这就是收入。所以这当然是一门好买卖,当时才会遍地开花。
马斯克自己说过,Grok Imagine上线以后生成的图片超过3,400万张,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里面还有一个叫“辣味模式”的东西,英文叫Spicy Mode,2025年8月跟着Grok Imagine一起上线。
这东西有多离谱?当时The Verge记者去试,压根没提任何露骨要求,只写了一句大白话:“泰勒·斯威夫特和几个哥们在科切拉音乐节上狂欢。”就这么一句,Grok吐出了30多张她穿着暴露的图。记者又把“辣味”开关拨了一下,出来一段视频,泰勒·斯威夫特开始跟一群模特表演脱衣舞。全程没有一个明确要求说让她跳脱衣舞,或者穿什么暴露服装,只有“狂欢”两个字。
xAI的使用条款里白纸黑字写着,禁止以色情方式描述他人的形象。确实写了,但也仅此而已。这就像门口的告示说“我看着你呢”,进门以后却没人管,属于典型的掩耳盗铃。
明尼苏达率先立法

这件事有没有人管?有。明尼苏达打了第一枪,立了一部法律叫HF 1606,2026年8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全美第一部专门冲着AI脱衣技术去的法律,叫first in the nation,明尼苏达是头一个。
大家先注意一个细节,这法律不是法院要管,是议会要管。明尼苏达州参众两院都要投票:众议院132票赞成、1票反对,参议院65票赞成、0票反对。这个州里民主党和共和党照样掐得你死我活,不是绝对一边倒,但禁止AI脱衣的投票结果仍然是压倒性的。
法律最狠的地方是罚钱:每一次违法最高50万美金,这个数字非常明确。为什么明尼苏达州要立这部法?因为当地有一个男性,从社交媒体上扒下来他认识的女人的正常照片,然后生成脱衣图片。80多个人被他这样处理,全都是他生活里认识的,不是明星,不是网红,而是同事、同学和邻居。对于生活在他身边的人来说,这实在太不安全了。
xAI为何起诉总检察长
前面是立法,后面是xAI起诉。它告的是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埃里森。人家给你立了一部法,你却把总检察长告了,这算什么事?时间也很有意思。7月28日,xAI在明尼苏达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布这部法律违宪,并禁止埃里森执行。7月31日,联邦法官多诺万·弗兰克驳回了xAI的紧急请求。8月1日,法律正式生效。
大家要注意,法官驳回的理由不是“你说得没道理”,而是“你来晚了”。法官说的是时机问题,不是实体问题。这部法律5月份已经走完全部立法程序,白纸黑字挂在州议会网站上,谁都能查。xAI一直没动,等到还剩4天、马上就要执行了,突然冲到法院说特别急,明天要出大事。法官的意思是:前面这么多个月都干什么去了?5月份就立了法,怎么最后剩4天才跑来?这种临阵磨枪肯定不行,所以把紧急请求驳回了。
那明明是明尼苏达州议会立的法,为什么要告州总检察长?在美国只能这样干,因为你没法告议会,也没法告那部法律,只能告执行法律的人。州总检察长手里拿着这部法律,可以用它来罚你,所以xAI起诉埃里森,要求他不能拿这部法律来罚自己,就是这样的逻辑。
法律真正限制的是一键能力

下一个问题,这部法到底罚什么?一张图片有两个过程,一个叫生成,一个叫传播。如果我生成了一张垃圾图片,但自己收藏了,或者拿到其他平台传播,罚不罚?如果法律罚传播,那么有人把其他模型生成的垃圾图片上传到X,这又罚不罚?
这一次的法律既不是罚生成,也不是罚传播,而是罚“生成能力”。比如把图片送到Photoshop,找一个修图高手,花很多时间修成一张特别羞耻的图片,这件事不管;但你给所有人提供了一个一键脱衣的能力,点一下就脱,这件事不行。法律罚的就是这个东西。至于传播,这次的法律不管,但明尼苏达州有其他法律去重罚色情图片,以及损害别人隐私或名誉的图片传播。
所以,这一次的法律罚的是一键脱衣能力。你说自己不是一键,而是费了很大劲才做出来,那个反而不管。xAI之所以要据理力争,还有一个原因:法律里“隐私部位”的定义,是从明尼苏达刑法的性接触条款里直接搬过来的,宽得离谱。按xAI的说法,宽到AI生成一个没穿上衣的男人,或者一个穿泳装的人,都可能算违法;修复老照片、把家庭老相片做成动图、做讽刺漫画,也可能被打进去。所以它确实有理由抗辩。
起诉时机与或有负债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间点起诉?5月份立法就完成了,这么长时间干什么去了?大家要注意,马斯克喜欢把事情做得特别极致,裁员以后只剩非常少的人。对于一个人员捉襟见肘的机构来说,未必有时间顾上所有事情。
这一段时间,他这些公司的法务在忙什么?2月份两个公司合并,合并估值1.25万亿,等于是一个1万亿的SpaceX合并了一个2,500亿美金的xAI。做公司合并绝对能把人累死,事情非常多;合并完还得上市,上市也是一件非常累人的事。所有法务、外包团队,再加上雇来的一大批律所,都得忙得脱好几层皮。这可能就是他们走到最后一天,才想起来还有明尼苏达这件事,赶快补上。
但为什么一定要补?刚才说过,Grok Imagine生成了3,000多万张图片,而一次违法最高罚50万美金。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这是绝对不可接受的。50万美金本身似乎不算多,欧盟动不动就罚10亿美金,或者几亿美金,但那是一个固定的数,通常按照全球营业额成比例计算。
明尼苏达的50万美金不一样。到底有多少用户在明尼苏达?这些人做了多少次违法操作?所有违法每次50万美金,最后到底是多少钱?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数。上市公司要交财务报表,如果把它写进去,就会变成一个不可知的负债风险。这样的无底洞一旦进了财报,股价就别要了,必须赶快收拾干净。
所以马斯克哪怕来晚了,也可以对股民说:我们确实晚了一点,但已经在积极处理,不用担心。这样就不会赤裸裸地在财报里留下一项谁也搞不清要罚多少钱的风险。正在处理这个过程,本身就等于给财报打了一个补丁。
Grok转向两条AI赛道

再往下,大家要想的是马斯克到底想做一门什么生意。Grok现在其实已经落后,而且正在转向。原来的Grok确实百无禁忌,别说出图片,聊天时说话也像掺了沙子,什么都敢说。现在已经老实太多,图片不出了,回答各种问题也四平八稳。你让它说点稍微露骨的话,它会告诉你这件事不能干。
Grok 4.5已经回到正路上,开始做编程、AI agent,也就是AI代理。为什么?第一,它现在是上市公司体系的一部分,再百无禁忌,谁都受不了;第二,明尼苏达立了法,其他州会不会照着干?明尼苏达除了众议院有1票反对,其他几乎全票通过。如果别的州继续跟进,这件事就没完没了。所以产品变老实了,但马斯克并没有放弃在AI赛道上奋起直追。
现在做AI,实际上有两条路。第一条是卷编程。梁文锋讲过,编程可以让模型变得更聪明,因为模型能自己生成代码、自己测试、自己迭代,看看怎样变得更好,这是整个模型变聪明的过程。只要在这条路径上的事情就做,不在这条路径上的事情就不做。马斯克也在走这条路,Grok 4.5就是这样的产品。
视频生意的品质与尺度

第二条路是做视频。字节跳动的Seedance 2.0,包括刚刚发布的Seedance 2.5,已经证明这条路完全可以挣钱,而且需求巨大。马斯克当然也想干,但视频这门生意有三个前提条件,达不到就吃不了这碗饭。
第一个条件叫品质。视频做出来不能让脸变来变去,不能质量很差。Grok还在奋起直追,距离第一梯队稍微有一点差距,但马斯克有能力追上。现在的第一梯队有谷歌Veo 3.1、字节Seedance 2.0和2.5、快手可灵3,以及刚发布的MiniMax海螺H3。豆包S2.5我已经能用,但特别贵,我一个月的套餐大概只够生成两条,所以还没敢让它好好干活。
第二个条件叫尺度。尺度如果太严,什么都要管,产品就没意思了。在尺度上有三类玩法。第一类像谷歌,尺度相当严格,但红线也很清晰。你可以研究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甚至可以申诉;它不给你生成,你可以问为什么,还有可能辩论赢。
国内的玩法是交押金。尺度一定把得很严,而且边界很模糊,什么能上、什么不能上,很多时候不会公开告诉你,也没法公开解释,没有面向普通用户的申诉机制。但是国内视频模型为什么发展得好?字节跳动等公司找到了一个方法:让真正愿意好好做视频、不想捣乱、不能轻易以身涉险的人交押金。押金交得足够多,就允许你做更多事情,也可以关起门来解释什么行、什么不行。
但像我这样只买最便宜套餐的人,边界就是一块黑幕。什么能上、什么不能上,我不知道,平台也不给解释,没有申诉窗口。原来在尺度上最松的就是Grok。马斯克必须把这个官司打下去,否则按照明尼苏达的法律,穿泳装不行,男的光膀子也可能不行,视频模型就没法干了。所以他还得继续往前走。
平台、收入与算力

第三个条件叫平台。字节有抖音和TikTok,谷歌有YouTube,它们都有自己的平台。像FLUX 3,以及阿里的通义万象、Happy House这样的模型,没有自己的平台,就会很吃亏。马斯克有X平台,用Grok Imagine生成视频以后,可以直接放到X上。
自己的平台对视频模型有什么好处?首先是流量倾斜。你用平台自家的模型生成视频,平台播放时就可以给你多倾斜一些流量。平台为什么愿意干这件事,难道只是为了多卖一点token吗?这里有一个特别朴素的商业逻辑。
比如一家公司挣了1,000万美金。如果这1,000万是X平台卖广告挣来的,就不那么值钱,因为广告是一个不够性感的生意;但如果这1,000万是卖AI视频模型、卖token挣来的,就值钱了,PE会非常高。原来我们在X上发帖,平台挣广告费,还要跟创作者分。现在创作者用Grok视频模型生成一批视频,再把视频放到X上,平台把收入科目换了:原来叫广告收入,现在叫AI token收入。对于股市来说,两种收入对应的PE是完全不同的数字。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平台愿意给自家模型生成的视频做流量倾斜。流量不是白来的,原来可以拿去卖广告,现在用来补贴视频,就相当于在做收入的换栏目:原来叫广告收入,现在叫token收入。
马斯克还有一个别人不具备的优势,就是算力。在视频品质、尺度和自有平台这三个主要考量点上,他都占优,手里还握着算力。字节跳动算力不够,需要用很高的价格筛选用户,甚至让用户抢购。马斯克的逻辑不一样:算力中心都建好了,算力淤在那里,还需要四处去卖给Anthropic、谷歌,通过这样的关联交易才能顺利上市。既然现在有的是算力,那就可以直接干。
马斯克手里也有钱,品质不行就挖人,把质量提上去,这门生意就顺理成章了。至于他是不是真要干,牛已经吹出去了。以马斯克的性格,干什么事之前都要先吹牛。他说要用Grok重新拍一遍《奥德赛》,因为里面有黑人女演员等他不喜欢的元素,所以要用自己家的大模型重拍。如果Grok Imagine真能拍出《奥德赛》这样的大片,现象级的视频模型就出来了。
拍大电影和前面的Seedance、Veo有什么大区别?你得上4K、上60帧,还要用更高的算力把生意支撑起来。谁有算力?马斯克有。其他人的算力都捉襟见肘,只有马斯克会说,我怎么建了一大堆算力却用不掉。所以牛已经吹过了,至于什么时候实现,那就是“埃隆时间”。他吹过的很多牛最后确实实现了,但时间往往会有一点小出入。
官司真正要保的商业闭环

把这些事串起来,这盘棋就一清二楚了。马斯克手里有地盘,有X平台,也有算力;品质能够追上,因为他有钱;现在只差尺度。如果能够守住尺度,不让明尼苏达这样的法律限制产品,用Grok大模型做视频就会成为一门非常好的生意。
三层结论
最后回头看新闻标题:“xAI起诉检察官,捍卫用户看裸图的权利。”这个标题不能说错,但把最要紧的东西都遮住了。
第一,这部法律禁的不是裸体,而是零门槛。它靠技术门槛豁免,精确地把手工修图放行,把一键出图摁死。它罚的不是那张图,而是那个按钮。
第二,马斯克告的不是道德,是账。他起诉的时间点不是法案通过那天,而是生效前4天。法官驳回的理由也不是“你说得没道理”,而是你来得太晚。一家上市公司的法务算完或有负债,发现这是一个可能有、可能没有,而且深不见底的无底洞,才想起来给后面打补丁,做法律补救。
第三,这个官司真正要保的是一门还没开张的生意。品质、尺度、地盘这三块,他手里有两样半,就差尺度这一格。因为前面跳得太欢脱,现在必须收一收。他不是为了你看裸图的权利去打仗,而是为了那么多闲置显卡,去法院抢一张开工许可证。
最后说一句我自己的判断。这场仗打完,不管xAI赢还是输,有一件事不会变:马斯克接下来一定会把X做成一个AI视频生成加分发的闭环。因为他没有别的路可以走。显卡在那里空转,广告收入需要换一个栏目,股价需要一个完整的AI故事,总不能天天把显卡卖给别人去用。
这个故事今天就讲到这里。感谢大家收听,请帮忙点赞、点小铃铛,参加Discord讨论群,也欢迎有兴趣、有能力的朋友加入我们的付费频道。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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