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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6 月, 2011

1307518843_testimonials 说人口红利的时代正在逐步的过去。依靠高度集中的制造业,实现经济增长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不过,现在还是有很多地方,地价和劳动力收入要低于大中型城市的平均水平。感谢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即使是低收入地区,那里的人口素质也还是相当不错的,至少能读能写,经过培训之后,应该也可以完成简单的计算机操作。
那么是否有可能,在这些地方,组织人员生产内容,供高收入地区进行消费呢?
让他们自己去生产内容,是比较困难的,或者至少是成功律不高的,可能很多人生产的内容,无法找到订阅者,最终即使是在比较低的生活水平下,他们也无法通过生产内容来养活自己。那么,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作现有信息的挖掘、过滤、排序和聚合。
现在,很多人都在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信息过载,我们可以自由的得到很多信息,多到我们自己都看不过来。如果是靠机器筛选,现在好像还没有那么好的算法。那么,是否可以依靠人工来筛选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这个筛选的人,他所需的成本,是在我们消费这些信息的人,所能够承受得起的。
要想实现,在低收入、低房价地区组织人力,为人们提供信息检索和聚合服务,有些问题还是需要克服的。 1307519038_junk_email_filter

  • 要有一套统一的、精确的,可以验证的信息分类、过滤和排序标准,哪怕不能进行机器验证,至少也要能够进行人工验证。
  • 良好的监控平台,可以监控所有进行信息筛选的人,给出有质量的结果,不重复,不遗漏,条例清晰,排序合理,并符合客户的要求,不得夹杂任何其他因素(比如:竞价排名)。
  • 隔离平台,彻底隔离开服务者和消费者,消费者不知道哪个服务者在为他服务,他所消费的内容,可能是由多个服务者所提炼出来的。服务者,也不知道他们所提炼的内容,有多少人需要,这些人都是什么人。
  • 内容消费者,按照所消费的内容付费。按照搜集的难易程度和内容的数量来付费。
  • 内容的提炼者,按照提炼的内容数量和质量得到收入,和订阅数量无关,每一个类型的内容,可以有三到五人进行提炼,并对其结果进行机器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可以给质量高的人,更多的收入。订阅数量多的类别,可以酌情增加筛选者的数量。

android, platform, robot icon这套系统的好处在于:消费者,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看到他自己最想看到的内容。低收入地区,那些受过基本教育的人,也可以得到收入。
人工筛选,可以解决的问题:

  • 避免SEO的干扰。
  • 去除重复的内容。
  • 避免丢失重要信息。
  • 根据用户的需要,过滤广告和不实信息。
  • 在发生特定事件时,主动通知用户。
  • 将多个网站,通过不同角度报道的新闻,提炼出简介,并聚合出相对完整的观点,以及网络上的一些意见的统计结果。
  • 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 可以对一部分内容,进行人工朗读,以便用户在不同的环境中使用。

实现这种模式可能会遇到的困难:

  • 很难免费使用
  • 广告投放的效果比较难以确认
  • 在计算机的语义分析水平提高之后,可能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

个人感觉,至少在现阶段,以及未来的三五年内,这种模式,应该还是有需求的。

1307519305_Green RSS reader

我和版权的故事

  • 第一次版权纠纷

离开同方之后,辗转了几家公司之后,进入了一家做人力资源管理和会议管理系统的公司。做程序开发。不记得当时的具体情况了,只记得突然有很多人冲进了办公室,说是要检查。好像是穿着工商局的制服,这些人在每一个人的电脑上翻找,并将可疑的内容拍下照片,再要求电脑的使用者签字。

后来才知道,这些人是查盗版的,他们有政府开具的执法证,到现场取证。然后,会由政府部门开出一定金额的罚单。

由于当时我电脑上安装的各种版本的盗版开发工具最多,于是就被公司勒令负责此事的沟通和处理工作。

最终的结果是,购买了一定数量的软件,并和软件厂家达成和解,最终避免了政府罚单。政府罚单的数额那实在是相当的恐怖啊。

这个事情的发生过程中,还是颇有几分中国特色的。首先:检查通常是针对单一厂商产品的,也就是说政府代表张三过来执法和主持公道,并不会管李四家的产品是不是被盗版了。如果被抓住了,态度比较好,有悔改的实际行动,并得到被侵权的软件厂商谅解的话,得到宽大处理的机会还是蛮大的。处罚不是目的,治病救人才是使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的第一宗旨。

由于涉及到一些商业机密,这个事情最终如何处理和截止的,这里不便详细透露。

在这件事情处理完之后,当时我所服务的那家公司,依然在使用各种各样的盗版开发工具。现在,除了那些完全使用开源工具的团队之外,其他软件开发企业或团队,多少都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盗版使用开发工具的问题。即使被抓过了,也不可能买到人手一套的程度。

被抓过一次的公司,还会再被抓吗?这还真不好说,只能说由于盗版同一家公司的产品,在短时间内被连续抓两次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但是今天被张三抓,明天再被李四家抓,这也算是正常范围之内的事情。

  • 角色的转变

在上门所说的那起版权纠纷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年左右,我离开了原来的公司。去到当时抓住我前雇主盗版行为的那家国外软件开发工具供应商处工作。角色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从一个侵权者,彻底变成了盗版的受害者。

作为一家盗版行为的受害公司,都采取了什么样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最终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由于涉及到更多的商业机密,以及中国特色,还是不能详细说的。以后有机会的话,还是和大家聊一些能说的事情吧。那就是在我为这家开发工具供应商工作的四五年间,在不同的时间,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我的客户们,或者说是潜在客户们就一些涉及版权问题的对话和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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