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生漏诊被判刑,赔完了钱,停完了执照,实打实坐了一年的牢。这比彭宇案更加恶劣。以后去医院,就要上演黑暗森林法则了吗?大家好,欢迎收听老范讲故事的 YouTube 频道。
法条兜底,医生为什么还是不敢救
咱们先不从案子说起,先说一个这两天在医生圈里传得很凶的场景。一列长途火车上,车厢广播突然响起:车上有没有医生?我们这里有一位旅客情况紧急,需要帮助。搁在以前,这种广播一响,车上的医生就上去帮忙了。但是现在,几个大夫互相看了看,谁也没动。
大家想想为什么。不是不会救,是他们在那一刹那都想到了同一道题:在火车上,我能做的检查是零,听诊器都没带,化验没有,片子更没有。我上去摸两下,判断错了,人没了,这个责任算谁的?

我把标准答案先放在这里。在法律上,这几位医生一个都不会有事。《民法典》第184条写得很清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医师法》第27条更是点着名写了“公共交通工具”这五个字:国家鼓励医师参与公共场所的急救服务,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两条法就是专门为火车上这一幕设立的。法条写得明明白白,人还是没动。这句话你先搁在心里头,咱们后边回来再算这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