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 vs 互联网+:深度解析十年发展变革,谁能开启智能经济新阶段?

人工智能+ vs 互联网+:深度解析十年发展变革,谁能开启智能经济新阶段?已关闭评论

大家好,
欢迎收听老范讲故事的YouTube频道

今天咱们来跟大家讲一讲,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的这个十年之差,到底差在什么地方,这个“+”到底有什么相同与不同。

人工智能+,这是一个国务院发的文,它呢叫《国务院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正式有文号了,叫国发2025第11号文。首先呢,肯定是高屋建瓴、开宗明义嘛,他上来写的第一段写的是什么呢?就是我为什么发这文。“是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现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句话写得稍微有点绕,我读着也稍微有些费劲,但是我们要看到这句话里头写了什么。他要重塑人类生产生活范式,要促进生产力革命性跃迁,以及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至于前面讲到的,已经不是中国人了,而是人类,“人类生产生活范式”。但是后边这句话是很吓人的,叫“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大家知道什么东西叫生产关系?谁拥有资产,谁怎么去分配这些利益,这个玩意叫生产关系。咱们从小学政治,就是不断地进行生产关系的演进,而且每一次生产关系的改变都是要革命的。所以呢,他现在惦记说,我们生产关系要发生深层次变革了。而且呢,他对未来的这个憧憬是什么?不是中国人民过上好日子,而是“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以后就没有人了,以后都是人机了。这个也可能也是有些超出大家想象,国务院的文通常写得四平八稳,敢写这么大开头的也不是很常见吧。

More

天塌了!市场监管总局新规引爆互联网寒冬:90%投流费无法抵扣企业所得税,美妆小品牌、TikTok店家集体死亡,劣质商品治理反致行业倒退!

天塌了!市场监管总局新规引爆互联网寒冬:90%投流费无法抵扣企业所得税,美妆小品牌、TikTok店家集体死亡,劣质商品治理反致行业倒退!已关闭评论

市场监管总局发了投流相关的指南。中国互联网突遭背刺。互联网的逻辑要变天了吗?

大家好,欢迎收听老范讲故事的YouTube频道

2025年7月,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市监广发202555号文件)。这个里面规定了什么呢?把电商平台的投流费,明确定性为互联网广告。那么到底有什么变化呢?你原来也是广告,现在也是广告,怎么就变了呢?

只要是面向不特定对象、起到广而告之效果的投放,都属于广告,哪怕是计费模式是CPC、CPS,由算法自动匹配的,这一部分通通都算作广告了。这个到底有什么差异呢?

一旦被归类为广告费,他在企业所得税中的税前扣除比例,就要受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配套文件的约束了。这个话听着很怪,咱们再继续往下讲。

More

退出移动版